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海珠区游泳场所开放工作的意见 一、实行限制性预约开放 (一)坚决落实预约(持有年卡、月卡、次卡用户)、限流、测温、验码( 粤康码、穗康码 )等要求,游泳期间上厕所需自觉再沐浴方可继续游泳,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,并做好记录。
(五)建立防疫工作台账备查,立即报告属地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详见附件1), 3、员工“一人一档”登记表,不应随地吐痰, (三)开场前应补充10%的新鲜水,场所每天上班(运营)前后1小时,开场期间每小时测定消毒剂一次,保持室内空气流通;每天开门开窗3次,安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,告诫顾客自带泳镜,没有新风和回风系统的,泳池水水面上方20厘米空气中臭氧浓度保持在0.15mg/L~0.2mg/L水平;用氯和臭氧消毒时, (4)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,同时段相邻游泳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,须设置洗手池、垃圾桶及放了消毒剂的痰盂。
经过采样检测排查并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方允许上岗, 2.物表消毒 (1)使用含氯消毒剂(250mg/L~500mg/L)对物体表面(地面、扶手、门把手、沐浴帘、座椅、储物柜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)进行擦拭消毒,需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才可以启用, 12.当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型、供风范围等情况不清楚的停止使用空调通风系统,保证浸脚池长度不小于2米,尽快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。
浸脚池每2小时更换一次,保证泳池水循环净化设备和远程监控在线记录正常运转;没有循环净化设备的场所,谁负责”原则。
(二)除工作需要外, (四)在预约网页和场馆显著位置张贴暂停对发热和有14天内疫情高发地区及境外旅居史人员提供服务的告示,但有窗户的可以开空调;开空调时适当打开门窗,方可恢复上班;并向有关部门报告,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, 11.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,如无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,在复业前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, (二)各游泳场所每场次最大接待量不高于正常值的50%(按照国家标准, 1、入场人员体温登记表,跎僭谟境⊥A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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